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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1年》解读说明

时间:2024-04-12 02:11:16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1年》解读说明[本文共4079字]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1年》解读说明

测评体系主要有13个项目和1个加分项目。

1.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测评项目分值10分,里面有2条测评指标。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分值。具体有2项测评标准,打分内容有,网上材料:4分,分别是提供2019年以来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说明报告2分,提供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规范性文件1分,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的图片资料各3张1分。调查访谈:了解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1分。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5分值。具体有3项测评标准,打分内容有:网上材料,5分,提供2019年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的说明报告1分;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开展相关活动图片资料各3张1分;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图片资料各3张1分;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运用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的图片资料各3张2分。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测评项目分值10分,里面有3条测评指标。①:深化教育实践,3分值,具体有1项测评 ……此处隐藏3343个字……兵)制定了测评标准。共有思想政治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法治诚信建设、单位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创建机制建设等6个测评项目和一个加分项目,21条测评标准,打分内容,也分别涉及网上材料、实地考察、调查访谈。

四、关于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时间跨度就是一个创建周期,从2019年1月1日到现在,如果发生以下情况的单位,取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责任的。或者职工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注:员工不超过100人的单位,有1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不超过500人的单位,有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超过500人的单位,有5‰(含)以上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2.单位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名录的。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4.发生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舆论事件的。

5.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黑、恶”案件,或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事件,或者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的。

6.发生严重道德失范、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恶性事件和案件的。

7.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的。

8.发生形式主义、扰民行为等问题或者建设工作质量下降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的。

9.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10.发生其他损害本单位文明形象,严重影响建设文明单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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